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于2008年6月11日挂牌成立,属市检察院派出院,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2019年7月内设机构改革后,按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职能部门,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4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
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5人(工勤1人),其中院党组成员4人、中层正职4人。按照三类人员划分,检察官11人,其中二级高级检察官1人、三级高级检察官2人、四级高级检察官1人、一级检察官5人、二级检察官2人;检察辅助人员9人,其中四级检察官助理2人、五级检察官助理6人,司法警察1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其中二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二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
现有25名在编在岗人员中,研究生或硕士15人,占干警总数的60%;女性15人,占干警总数的60%;中共党员18人,占干警总数的72%。
近年来,高新区检察院在区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连续四年获得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