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审核同意,邓平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职务。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起算。
10月29日,经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朱志君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1月4日,经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确定朱志君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职级。等级时间从2020年8月28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