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提名任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职务,提名免去该院检察员职务;
杨景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职级;
周兰香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提名任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职务,提名免去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邬莉萍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提名免去该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