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女,十二载扎根检察舞台,她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公诉,侦监和监所等多岗位工作,有着一颗热爱检察事业的拳拳之心,办理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荣获“第一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第四届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务员等十余项殊荣,先后代表江西参加“首届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第四届全国侦查监督检察业务竞赛。
她博学善思,注重日常办案的理论升华、撰写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文章,在《政法学刊》、《江西检察》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坚持学以增智、学以立检,两次冲击全国业务竞赛,由于身兼数职,她没能参加封闭集训,在克服自己身体不适,顶住巨大精神压力备赛的同时,还兼顾着工作,那种魔鬼似的备赛生活,那份苦到骨髓的煎熬,都是旁人无法体会到的付出。虽然最终以微弱差距惜败,但她不气馁、不退缩、不服输的态度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她有责任心,甘于奉献,以其特有的细腻,执着,睿智和敏锐,维护法律的尊严,彰显法律的魅力,在法治前行路上走的坚实,绽放光彩。
一句话总结:党员,就是要做党员该做的事,说党员该说的话,当好党在群众中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