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了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10个优秀办案团队和20名优秀办案检察官的名单,其中,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娟获评“优秀办案检察官”。
黄娟,现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南昌市优秀青年卫士、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21年,黄娟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95件319人。在审查胡某某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该同志积极挖掘自洗钱犯罪线索,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和自行补充侦查,收集、固定犯罪证据,追加指控洗钱犯罪事实,成功办理了南昌市第一例“自洗钱”案件,并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撰写《毒品犯罪“自洗钱”问题探究》一文获评2021年江西省反洗钱征文比赛二等奖。
在审查张某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比对在案言词证据,固定嫌疑人作案模式,突破缺乏电子证据的同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定性难的瓶颈,有力指控犯罪,张某某等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