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出院,主要职责: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
作方针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 2019 年年末职工人数 22 人,其中在职人员 22 人,
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其他人员 15 人;年末学生
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1313.4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
结余 23.07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84.17 万元,下降 6%;本年收入合计 1290.35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79.59 万元,下降 5.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290.11 万元,占
99.98%;其他收入 0.24 万元,占 0.0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支出总计 1290.7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
计 1290.11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106.89 万元,下降 7.6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22.55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6.25 万元,下降 21.7%,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调整、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277.61 万元,占 99 %;
项目支出 12.5 万元,占 1%;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66.4
万元,决算数为 1313.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85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9 万元,决算数为 76.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人员减少。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87.4 万元,决算数为
1214.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
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90.1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26.95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200.7
万元,下降 1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63.16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123 万
元,增长 87.8%,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大楼搬迁,开支增加;新购置办公设备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1 万
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减少)0 万元,
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 23.6 万元,决算数为 3.5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5 %,决算数较 2018 年增加 1.55 万元,增长 77.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 万元,决算数为 0.17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 %,决算数较 2018 年增加 0.15 万元,增长 75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38 万元,其中公
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1.6 万元,决算数为 3.3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5.65%,决算数较 2018 年增加 1.4 万元,增长70.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50.66 万元(与部门决
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54.66 万元,增长 160 %,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大楼搬迁,开支增加;新购置办公设备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7.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7.98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执
法执勤用车 6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 5个,共涉及资金506万元。共组织对“公益诉讼专项”、“辅助人员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辅助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
标,辅助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6.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11 万元,执行数为 1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专项经费,保障了检察辅助人员基本工作生活需要;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辅助人员的积极作用,辅助检察官工作,提高检察官办案效率,案件办结率 100%。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我院未有专门的项目绩效管理人员,在日常项目绩效管理上仍然存在不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以后项目管理过程中,我院将尽可能配备好相关的人员,完善制度建设,做好项目绩效管理;二是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不够完善,需根据项目的差异性、特殊性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
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
弥补 2018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8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
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
各级检察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各级检察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
各级检察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
和服务的各类资金。
7、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温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用。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