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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军、吴云鹏等10人诈骗案被害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时间:2026-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邓志军、吴云鹏等10人诈骗案

被害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邓志军、吴云鹏等10人诈骗案,近日由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案被害单位众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单位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单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黄燕 徐丽文

联系电话:0791-88197782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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