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概况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出院,主要职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并报告工作;受理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中心任务,统筹做好服务高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高新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两篇“文章”,强化政治引领,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四大检察”提档升级,奋力在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中挑重担、勇争先。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高新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
在职人数25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南昌高新区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80.37万元,比上年增加24.87万元,增长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80.37万元,比上年增加24.87万元,增长2.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2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1.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项目支出45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81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5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21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6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5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高新区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0.37万元,较上年增加24.87万元,增长2.0%。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21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6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7.97万元,较上年增加2.97万元,增长4.0%。增加原因主要是财政上划后计算口径不同。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辅助人员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检察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
2)立项依据:洪高新工办抄字【2017】8号、洪高新管办抄字【2019】49号、赣检发政字【2019】8号
3)实施主体:南昌高新区检察院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40.8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辅助人员平均人数=19人
质量指标:工资福利发放合规率=100%;辅助人员绩效考核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支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人均成本控制为省聘7.8万/人/年,区聘5万/人/年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人员就业生活压力缓解率=100%;提高检察系统办公办案效率能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检察辅助人员满意度≥95%
2、物业及房租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检察工作办公场所及环境的经费保障
2)立项依据:物业及房租合同
3)实施主体:南昌高新区检察院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309.5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物业清理及大楼租赁面积=4838.66平方米
质量指标:大楼、电梯、消防、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时效指标:物业安保合同及大楼租赁合同支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率为+-10%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满意度指标:干警及服务群众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6万元,经费来源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运维所需开支减少。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有公车购置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及骨干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