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讲促学强素能,以学促干提质效。4月27日,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期的“检察官教检察官”讲堂在四月如约开讲。第二检察部主任陈丽走上讲台授课,全体检察人员听讲。

课程伊始,陈丽主任以《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为题,先是以2024年法律资格考试中的民法案例题为切入点,通过提出问题“李丽与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引起大家的思考。随后,陈丽主任围绕印章的概念、作用及分类、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有代表权或代理权之人加盖公章法律效力的例外情形、假人真章的法律效力、假人假章的法律效力、盖章之人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情况下,盖章行为法律效力的例外情形这六个方面开展授课。课程脉络清晰、内容丰富、业务性强,既有理论的深度剖析,又有案例的生动演绎,启发大家要“带着思考去办案”,在办案中多一些思考,多一些总结,在总结中提升自己。
此次课程以案例为小切口,串联起《合同法》、《民法典》、《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为检察干警“充电赋能”。课后,青年检察官纷纷表示要将所学运用于实践,不断反思总结,努力提升业务能力,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成为一名学习型检察官。
下一步,高新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讲堂活动,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作用,努力为青年干警们成才成长“蓄势赋能”,力求打造综合素能强、办案质效高的新时代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