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2020年以来监督立案9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共19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共21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在常态化项目推进方案中,对“两项监督”工作予以明确,任务分解到人、到部门,以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的方式推进工作;坚持定期召开业务核心数据分析会,专题研究“两项监督”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针对部分指标不佳的情况,开展“重点业务核心工作”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由分管领导汇总每半月办案数据向检察长汇报;将“两项监督”开展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分别规定工作基数开展加减分,激励干警主动监督、精准监督。
二是丰富监督手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平台的智能辅助作用,逐案逐条逐项筛查是否存在监督点,将填写监督事项案卡作为案件办理的必经步骤。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通过听取当事人申诉、接收群众来信、查阅公安机关台账等方式查找监督线索,实现从事后监督到实时监督、全程监督的转变。分管院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带领刑事检察部全体干警,前往高新公安分局收集刑事立案监督相关线索,并建议公安机关将案件被纠违情况纳入侦查人员个人业绩考核,促进侦查人员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提升监督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针对部分干警存在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围绕侦查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与纠正,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升干警在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纠正处理等方面的监督核心能力;发挥老干部“传帮带”作用,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有经验的干警分享办案心得等方式,破解年轻干警监督经验不足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刑事办案中的协作配合,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前往公安机关,观摩学习侦查,着力破解跨领域知识储备不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