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一个寒冷冬季里的平常日子,却在我院发生了一件暖心事。上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首席法务专家卢永基一行,代表集团公司给我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锦旗上“法治护航助力企业发展 明理高效彰显检察精神”几个大字,给这个冬日增添了一丝暖意。经了解,双胞胎集团是因为我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快速有效办理涉公司员工案件,助力企业发展而上门来表达衷心的谢意,他们刚给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送去了表扬信。下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鸿斌在信上批示“高新区院的做法很好!值得表扬!如何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为企业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是我们两级院在开展‘为民办实事·百名检察官进千企’活动中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今年9月,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彬带领员额检察官黄燕、检察官助理郭平一行,到集团开展走访活动。蒋彬副检察长就我院如何响应区里号召,建立企业“吹哨”、检察“报到”服务机制,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说明并重点宣传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为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我院就办理的吴某某职务侵占一案专门听取企业意见。在深入听取企业意见后,我院第一时间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案件办结后,集团在审计会议和2万职工的年会上对该案进行了警示教育,做到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1月25日,集团法务部首席法务专家卢永基一行代表集团公司就我院办理的吴某某职务侵占一案专程来我院表达谢意,集团对检察机关认真听取企业呼声,快速有效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集团就另一起涉及该公司高管人员江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向我院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我院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经依法审查,已于11月30日对江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志华对双胞胎集团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表达了谢意,并介绍了我院的护航企业驿站情况,向企业赠送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宣传手册。针对企业提出的法治授课需求,易志华检察长表示,要立足检察职能,实行“点单式”普法,由集团法务部列出近年来企业多发、频发的案件,检企双方坐下来详细沟通,从以案释法的角度,给企业员工上一堂有针对性的法治课,用身边案身边人警示教育员工。
今年来,我院为积极策应全区“善治小区”示范创建工作,建立了企业“吹哨”,检察“报到”快速响应机制,这两起案件的办理,只是我院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一个小小缩影。多年来,我院持续擦亮服务非公企业这一品牌,依托硕士检察官企业服务团助力企业发展,不断加强“检企联动”,落实好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坚持服务企业、打击犯罪与维护企业权益“三结合”,下一步,我院将不断转变检察司法理念,进一步开拓创新,将这一品牌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