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丨   检务公开   丨   以案释法   丨   队伍建设   丨   理论调研   丨   我院动态   丨   检察文化   丨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践初心】路遇查酒驾,夫妻俩上演“花式”换座位,重罚!
时间:2023-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完蛋了,前面在查酒驾”

“不要慌,我没有喝酒,我和你换个座位”。

喝酒不开车应是所有司机遵守的底线,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更有甚者遇到查处酒驾时通过各种手段企图“逃过一劫”。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危险驾驶案,为逃避检查与车上其他成员上演“花式”换座位被重罚。

案情回顾:

202334日晚,王某某饮酒后驾车搭载妻子及家人回家,车辆行驶至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南路时,遇到交警在查处酒驾。为逃避检查,王某某“急中生智”与妻子调换座位,企图蒙混过关。

“来不及了,我们现在就下车换座位”。

“交警问起来怎么办啊”?

“就说我们因为琐事吵架了,然后我一气之下摔门下车”。

“我看行”!

两人的“小心机”被不远处的交警尽收眼底。随后王某某与妻子被带至高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交警给过其机会,但王某某仍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后被带至医院抽血,方才对自己酒驾后与他人交换座位的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69mg/100ml

我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到80mg/100ml以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具有与同车人员交换位置躲避检查的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近日,经高新法院审理,王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

遇到查酒驾的正确打开方式:停车待在原位,配合交警进行酒精检测,司法机关将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值及查处时的认罪态度等多重因素依法处理。酒驾后找人“顶包”企图躲避检查的行为,一经查明,均会从重处罚。而“好心”配合酒驾司机的冒名顶替者,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司机们开车上路一定要谨记安全驾驶的底线,千不要酒驾,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检察公告 更多>>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 04-26
· 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 09-07
· 【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月... 03-31
·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 12-09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1-18
· 2022年1至6月南昌市检... 07-27
  主题活动 更多>>
人民案件信息公开网
举报热线
网上律师接洽

版权所有:江西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192号

举报电话:0791-8817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